111級會計實務專題製作
111級學生「會計實務專題製作」
二、諮詢表繳交規範
1.組長於雲端適性諮詢系統中完成並列印,請各組務必於系統中操作。
2.大二下,114年3月至6月間完成並繳交8次,照片上傳群組
3.大三上,114年9月至114年1月間完成並繳交6次,照片上傳群組
三、競賽類說明
1.資格(以下二擇一)
(1)欲選擇競賽類組別,請於112年8月(大二上)至114年10月(大四上)間,完成以下兩個條件之一,即可認定。
條件1.參加全國競賽1場並且於決賽獲獎。
條件2.參加全國競賽2場無獲獎。
(2)以全體組員參賽或參與為原則,若因該項競賽有人數限制之規定以致全體組員無法列示於競賽證明內,請指導老師與全體組員共同簽屬「參賽人數限制切結書」並備妥切結書內規定之所需文件,以證明全體組員皆有參與競賽。
「參賽人數限制切結書」之簽署以該項競賽辦法內有明確說明限制參賽人數為前提,且一份切結書以簽屬一項競賽為限。
競賽類參賽人數切結書-競賽類 (word) 、競賽類參賽人數切結書-競賽類 (odt)
2.競賽項目認定
(1)競賽項目為校、商務管理學院、會計資訊系之重點競賽即可認定:111學年度、112學年度、113學年度。
(2)已於前幾屆(105至109級學生)執行時獲認可之其他競賽即可認定,請參考108-113學年度已認可之其他競賽。
(3)無符合上述兩點之其他競賽,請檢附競賽簡章,及該競賽前一年辦理情形(如參加隊數、校數等資訊),若已參賽請加附證明,經總指導教師及系主任研議審核後認可。
3.競賽類仍要參加本系會計實務專題競賽,請以「競賽類發表規範」為標準進行專題發表版、完整版、簡報內容製作及會計實務專題競賽發表,除非必要條件項目外,其餘皆要依據規範完成。
四、專題類說明
1.資格:參加本系會計實務專題競賽發表,並於在學期間全體組員至少參加一場研討會(不限校內外)發表專題,或參加一場校外全國專題競賽。
2.參加本系會計實務專題競賽,請以本系公告格式為標準進行專題發表版、完整版、簡報內容製作及會計實務專題競賽發表,除非必要條件項目外,其餘皆要依據規範完成。
3.請於大四下成績輸入前繳交全體組員參加之研討會(不限校內外)發表,或校外全國專題競賽等相關證明。
五、「專題類」與「競賽類」分類申請
114年6月30日(一)中午11:00前
專題類 |
競賽類 |
|
專題分類申請表 |
兩類格式通用 |
|
專題研究計畫書 |
不須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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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計畫表 |
不須繳交 |
|
參賽人數限制切結書 |
不須繳交 |
若有需要 |
六、變更申請
1.僅接受類別與題目變更,請依下述規定填寫
2.變更類別截止至114年9月30日(二)中午11:00止
(1)專題類 變更 為競賽類:一併繳交【參賽計畫表】、【參賽人數切結書(若有需要)】。
(2)競賽類 變更 為專題類:一併繳交【專題研究計畫書】。
3.變更專題題目截止至114年11月11日(二)中午11:00止
七、會計專題實務競賽
預計114年12月第2週,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