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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匯兌隱藏稅務風險 注意申報書填寫內容

跨境匯兌隱藏稅務風險 注意申報書填寫內容

2012-06-05 00:58 工商時報 蔡淑芬

 政府雖大力提倡台商回台投資、鮭魚返鄉,但資金又該如何回來?才能免除稅務爭議?會計師史芳銘提醒,匯回大筆海外資金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之填寫,因個人海外資金要匯入國內涉及贈與稅、遺產稅、個人所得稅。

 根據經驗,被國稅局查核海外資金逃漏稅最常發生在國內、外匯款的交易手續上。根據過去國稅局查核案例,被認定在「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中填寫匯款用途最易犯下錯誤,例如國稅局對「340國外借款」名義匯入者,其查核流程會先請當事人提出還款及支付利息之相關文件,若是當事人可以提出還款與支付利息證明文件,國稅局會進一步查明有無匯兌利益,且是否已有申報綜合所得稅;假若當事人未有還款及支付利息,且是在99年度後匯入者,則會被認定為海外所得,國稅局就會進一步查核是否已申報所得基本稅額,若該筆匯款所得發生當年度沒有申報,將會面臨補課20%最低稅負及罰款1倍。

 國稅局所選案調查個案,都是有許多令中央銀行及國稅局認定不合理地方,尤其許多企業老闆習慣將海外財產匯回給子女回台灣買房,年輕人向海外借款,且借款用途是購買房產,借錢買房子且不必償還及支付利息的邏輯顯然不通,根據經驗,民眾在進行跨境匯款時所填寫「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出生年月日及匯入款之分類兩個欄位要特別小心,它是中央銀行通報及國稅局查核的重點。

 史芳銘建議,不管匯出款或是匯入款均可能出現稅務風險,故最好減少資金匯入或匯出機會。年紀太輕的人不宜有大金額匯入款及匯出款,除非能證明資金來源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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