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2011年軍教人員課稅開跑

2011年軍教人員課稅開跑
•贏家時代 2012/05/14
從2011年開始,現役軍人與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教職員的薪資所得,統統要將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2012年5月開始申報。
【撰文黃沛晶】

從2011年開始,現役軍人與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教職員的薪資所得,統統要將納入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2012年5月開始申報。

所謂「薪資所得」包括薪資、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等所得項目。2011年1月起,國軍部隊、公私立國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給付軍教人員薪資時,就得依法辦理薪資扣繳,軍教人員會發現薪資單多了一筆扣繳稅款,其扣繳方式有兩種,可選擇如下:

不過,這種「預扣」稅款,等於民眾先預繳明年的稅給政府,等到隔年報稅季,把薪水和其他所得加起來計算一下 可以「多退少補」。

軍教人員稅款兩種扣繳方式

扣繳方式:

按全月給付總額扣5%,就是月薪先扣除5%的所得稅,但是如果月薪低於4萬元,扣繳稅款低於2000元,就不會被預先扣繳稅款

查表課稅:

民眾必須先申請填寫「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再根據申請書的配偶、受扶養親屬人數等,計算扣繳稅額;根據100年度的扣繳標準,如果沒有配偶和受扶養親屬,每月薪水不到6萬8500元,就不會被扣繳稅款。

夫妻非薪資所得分離課稅 最快2年內上路

目前夫妻所得,不論是薪資或非薪資所得,都會拿來一起合併申報,不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六九六號解釋,認定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稅額的條文違憲,牴觸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最慢應於兩年內失效。

依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之規定,夫妻應辦理合併申報,不可以單獨各自申報。但除了當年度結婚或離婚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外,夫妻間不論採用何種財產制度,雖然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算稅額,但仍必須依法合併申報繳稅。

舉例來說 一對夫妻的老公,非薪資所得(如:營利所得、租賃所得...等)高於妻子許多, 以目前合併計稅 會加重妻子的稅負,簡單地說 就是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比單獨計算稅額的稅負還重,有違憲法的平等原則,財政部也會在2年內進行修法改正,未來不論是薪資所得或非薪資所得,夫妻都會採取分開計稅,夫妻所得分開計算,就不會形成另一方的負擔 。

【更多精采內容,請看贏家時代雜誌第8期—賺錢智慧101】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