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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業兩類角色 財報差很大

百貨業兩類角色 財報差很大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2012.05.08


IFRS(國際財報準則)影響下,未來百貨業的財報數字,將隨著認列方法變得五花八門。百貨業過去收入認列都是採總額認列,但5月時,必須公布IFRS影響數,各百貨業者維持「總額認列」或改用「淨額認列」,將大幅影響財報營收數字,已有百貨業者將在財報附註,下修第一季財報營收數字。

2013年起上市櫃公司將適用IFRS,今年起,各季財報將開始揭露IFRS新財報的影響數,並將影響內容在財報內附註揭露。

「IFRS對百貨業的專櫃收入部分影響相當大。」根據會計師事務所高層表示,IFRS對百貨業在收入認列部分,將帶給財務報表相當大變動。雖然IFRS對百貨業影響數還沒有全部公布,但據了解,已有百貨業者第一季財報將修正營收數字,下修幅度高達數成。

選擇認列方式,除了財報數字不一樣,也讓百貨公司的策略與定位通通現形。會計師業者說明,如果採淨額認列,百貨業與專櫃業者的關係就是「包租公」,不含其他消費糾紛處理等服務,單純收取出租收入。

但這對強調品牌的百貨業者,就無法形成特色與連鎖服務。會計師指出,反過來採總額認列,就不只是房東,而是「業主」角色,得承擔各種帳款跳票、產品糾紛等風險,其中選擇,還看各家百貨業者想法。

在IFRS之下,百貨業者未來必須決定,依照過去總額認列,或是改採IFRS概念下的淨額認列,其中利弊得失,還要看百貨公司與專櫃間的合約與條件而定。


【2012/05/08 經濟日報】



閱報秘書總額認列&淨額認列
【經濟日報╱吳泓勳】2012.05.08


一直以來,百貨公司財報的收入部分,都採總額認列法,但即將開始適用的IFRS新制度,則要求使用淨額認列法。

所謂的總額認列法,就是說,只要在百貨公司內消費,有開發票,都算是百貨公司的營收。例如某百貨公司設有LV專櫃,專櫃商要付給百貨公司租金並抽佣,這些支付給百貨公司的金額,約占銷售金額的三成。

若專櫃賣出一個5萬元的皮包,並開出發票,以往百貨業者用總額認列,這5萬元可100%認列為公司的營收。但,如果是採用IFRS概念下的淨額認列,百貨業者僅認列租金、抽佣等實際費用,按30%計算,金額為15,000元。

兩種不同的會計制度,財報營收數字差異相當大,數字好看的不見得賺,營收不高的也不見得虧損。

【2012/05/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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