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證所稅 方案二選一
課證所稅 方案二選一
【經濟日報╱記者陳駿逸台北報導】 2012.04.10
證所稅該如何開徵,目前財政部口袋方案有兩項,一是採最低稅負制做為重新開徵的制度,另一是分離課稅。若採前者,稽徵成本將是最主要考量;主張此作法的委員占多數,前財政部長何志欽也支持這項作法。
至於分離課稅的做法,是政大榮譽教授陳聽安的主張,但此作法須顧慮到衝擊面太大。
整套證所稅課徵方案,目前已有大致輪廓。頗具爭議成本認定問題將從寬處理,並透過給予投資人兩項選擇的做法,排除爭議。
到底要用何種制度課徵證所稅,根據財政部長劉憶如說法,採取最低稅負制或直接以所得稅法處理,尚無定論,但將在周四以前定案。
陳聽安認為,納入綜所稅合併申報是上策,但如果太過困難,他建議採用分離課稅的做法,可兼顧股市長期穩定,衝擊面也還好,最低稅負制在他眼中則是下策。
與會委員、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說,採分離課稅的話,就沒有申報的問題,102年度就可以開始做了。政大教授殷乃平認為,若一般人不能接受併入所得稅的話,還是用分離課稅好一些,比最低稅負好,稽徵也沒有太大困難。但反對這樣做法的台大教授林世銘說,分離課稅有扣繳的問題,例如扣繳1%,表面上看不高,但這就是千分之十的概念,「比目前的千分之三的證券交易稅,高出許多。」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孫克難也強調,他主張最低稅負是底線,已考慮到這樣做,淨效益仍是正的。
極力主張採行最低稅負制的何志欽說,最低稅負不但是現成制度,還代表對未來的理想,它不是違章建築。這項制度的最大優點是,打擊面不大,只針對少數,例如2%的納稅人,絕大多數都用不到,且可彰顯改善貧富差距意義。
劉憶如則表示,財政部是為實現量能課稅的原則,推動改革,但要選擇合適方法,尤其必須重視稽徵成本的問題。當初她參加最低稅負的立法,了解到沒把上市櫃股票也納入,就是實務上可能會有困難。
【2012/04/10 經濟日報】
閱報秘書最低稅負制、分離課稅
【經濟日報╱陳美珍】 2012.04.10
「最低稅負制」實施目的,是要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以致繳納稅捐過低、甚至不用繳稅的公司或高所得個人,也能繳交最基本稅額的一種稅制。
台灣自民國95年元旦起實施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一般通稱為最低稅負制)至今已逾五年,每年可為國庫增加200餘億元稅收。
最低稅負的課徵稅率企業為10%,個人為20%。營利事業的應稅所得,加計免稅所得超過200萬元以上;個人的一般所得,加計納入最低稅負課徵稅基的減免所得,合計全年逾600萬元以上者,就要申報最低稅負。
分離課稅
「分離課稅」是一種相對方便的課稅方式,交易所得就源扣繳,不用再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合併申報。它不必耗費大量稽徵整成本、簡易可行。
台灣最早採取分離課稅做法的,是用於票券、債券的附買回交易(RP),交易所得採取20%分離課稅。
民國99年元旦起,所有金融商品的交易所得及利息所得、解約所得等,均適用分離課稅,稅率是10%。為避免造成市場資金轉移,RP交易分離課稅稅率,也配合調整為10%。
另一項民眾熟悉的分離課稅做法,就是公益彩券,凡得獎金額超過2,000元,民眾在領取獎金時,即自動扣除得獎金額的20%。但這筆中獎金額,在申報綜所稅時就不必列入所得。
【2012/04/1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記者陳駿逸台北報導】 2012.04.10
證所稅該如何開徵,目前財政部口袋方案有兩項,一是採最低稅負制做為重新開徵的制度,另一是分離課稅。若採前者,稽徵成本將是最主要考量;主張此作法的委員占多數,前財政部長何志欽也支持這項作法。
至於分離課稅的做法,是政大榮譽教授陳聽安的主張,但此作法須顧慮到衝擊面太大。
整套證所稅課徵方案,目前已有大致輪廓。頗具爭議成本認定問題將從寬處理,並透過給予投資人兩項選擇的做法,排除爭議。
到底要用何種制度課徵證所稅,根據財政部長劉憶如說法,採取最低稅負制或直接以所得稅法處理,尚無定論,但將在周四以前定案。
陳聽安認為,納入綜所稅合併申報是上策,但如果太過困難,他建議採用分離課稅的做法,可兼顧股市長期穩定,衝擊面也還好,最低稅負制在他眼中則是下策。
與會委員、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說,採分離課稅的話,就沒有申報的問題,102年度就可以開始做了。政大教授殷乃平認為,若一般人不能接受併入所得稅的話,還是用分離課稅好一些,比最低稅負好,稽徵也沒有太大困難。但反對這樣做法的台大教授林世銘說,分離課稅有扣繳的問題,例如扣繳1%,表面上看不高,但這就是千分之十的概念,「比目前的千分之三的證券交易稅,高出許多。」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副教授孫克難也強調,他主張最低稅負是底線,已考慮到這樣做,淨效益仍是正的。
極力主張採行最低稅負制的何志欽說,最低稅負不但是現成制度,還代表對未來的理想,它不是違章建築。這項制度的最大優點是,打擊面不大,只針對少數,例如2%的納稅人,絕大多數都用不到,且可彰顯改善貧富差距意義。
劉憶如則表示,財政部是為實現量能課稅的原則,推動改革,但要選擇合適方法,尤其必須重視稽徵成本的問題。當初她參加最低稅負的立法,了解到沒把上市櫃股票也納入,就是實務上可能會有困難。
【2012/04/10 經濟日報】
閱報秘書最低稅負制、分離課稅
【經濟日報╱陳美珍】 2012.04.10
「最低稅負制」實施目的,是要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以致繳納稅捐過低、甚至不用繳稅的公司或高所得個人,也能繳交最基本稅額的一種稅制。
台灣自民國95年元旦起實施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一般通稱為最低稅負制)至今已逾五年,每年可為國庫增加200餘億元稅收。
最低稅負的課徵稅率企業為10%,個人為20%。營利事業的應稅所得,加計免稅所得超過200萬元以上;個人的一般所得,加計納入最低稅負課徵稅基的減免所得,合計全年逾600萬元以上者,就要申報最低稅負。
分離課稅
「分離課稅」是一種相對方便的課稅方式,交易所得就源扣繳,不用再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合併申報。它不必耗費大量稽徵整成本、簡易可行。
台灣最早採取分離課稅做法的,是用於票券、債券的附買回交易(RP),交易所得採取20%分離課稅。
民國99年元旦起,所有金融商品的交易所得及利息所得、解約所得等,均適用分離課稅,稅率是10%。為避免造成市場資金轉移,RP交易分離課稅稅率,也配合調整為10%。
另一項民眾熟悉的分離課稅做法,就是公益彩券,凡得獎金額超過2,000元,民眾在領取獎金時,即自動扣除得獎金額的20%。但這筆中獎金額,在申報綜所稅時就不必列入所得。
【2012/04/1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