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型股票 今年可發行
限制型股票 今年可發行
2012-02-21 01:16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限制型股票今年股東會即可討論發行。金管會昨(20)日公布相關規定,即上市櫃公司可在股東會重度決議後,發行認購價可低於面額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分配給每一員工不得逾當次發行量的10%,發行案採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制。
金管會昨公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正條文,除了限制型股票發行相關規定,也刪除上市櫃公司募集資金用於直接或間接赴大陸投資金額超過本次募集總金額60%的限制。
金管會官員表示,將回歸經濟部總量控管,金管會在管理企業募資計畫時,不再逐次設門檻。
不少上市櫃公司,尤其是科技業,非常期待限制型股票相關細則趕快確定,以期在今年股東會中可提案討論,金管會規定公司要發行限制型股票,必須有持有已發行股數2/3以上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1/2以上同意,才可通過此發行案。
同時金管會規定限制型股票發行總額、發行條件、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或認購的股數、發行限制型股票的必要理由、可能費用化的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都不能以臨時動議的方式在股東會提出。
發行限制型股票的公司必須訂定發行條件,如發行價格、既得條件、發行股分的種類及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的處理方式;發行總額;員工資格條件;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的權利和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限制型股票不受限發行價格不低於面額的限制,即公司可無償配發給員工,公司同一年發給單一員工員工認股權證、限制型股票總額不得逾年度結束已發行股票總額的0.3%,公司在股東會通過限制型股票發行後,1年內必須發行完畢。
2012-02-21 01:16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限制型股票今年股東會即可討論發行。金管會昨(20)日公布相關規定,即上市櫃公司可在股東會重度決議後,發行認購價可低於面額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分配給每一員工不得逾當次發行量的10%,發行案採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制。
金管會昨公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正條文,除了限制型股票發行相關規定,也刪除上市櫃公司募集資金用於直接或間接赴大陸投資金額超過本次募集總金額60%的限制。
金管會官員表示,將回歸經濟部總量控管,金管會在管理企業募資計畫時,不再逐次設門檻。
不少上市櫃公司,尤其是科技業,非常期待限制型股票相關細則趕快確定,以期在今年股東會中可提案討論,金管會規定公司要發行限制型股票,必須有持有已發行股數2/3以上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1/2以上同意,才可通過此發行案。
同時金管會規定限制型股票發行總額、發行條件、員工資格條件及獲配或認購的股數、發行限制型股票的必要理由、可能費用化的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都不能以臨時動議的方式在股東會提出。
發行限制型股票的公司必須訂定發行條件,如發行價格、既得條件、發行股分的種類及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的處理方式;發行總額;員工資格條件;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的權利和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限制型股票不受限發行價格不低於面額的限制,即公司可無償配發給員工,公司同一年發給單一員工員工認股權證、限制型股票總額不得逾年度結束已發行股票總額的0.3%,公司在股東會通過限制型股票發行後,1年內必須發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