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勤業眾信稅務專欄-中國嚴徵管 風險控管成趨勢

勤業眾信稅務專欄-中國嚴徵管 風險控管成趨勢
2011-11-18 01:27 工商時報 陳文孝、杜啟堯

 近來,上海增值稅試點改革引起熱論,自2004年以來,中國實行了一系列的稅制改革,究其改革主軸,不外「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及嚴徵管」等四大原則。

 細數過去幾年來出台的各項政策,例如內外資所得稅併軌,落實了「簡稅制」原則;針對境外非居民企業因實質管理在中國,而被視為中國居民企業以及受控外國公司(CFC)依規定將利潤在中國繳稅等,依循了「寬稅基」原則;將企業所得稅稅率從33%降至25%,實現了「低稅率」原則;而最後一個「嚴徵管」原則,則是具體地落實在日常的稅收管理中。

 近年來多數台商都曾面臨過中國稅務局提出的自查自報要求,而大陸各地也常有稅務局補徵大額稅款入庫的案例,包括打擊發票犯罪、嚴查出口退稅、補徵非居民稅款及進行特別納稅調整等,在在都顯示了中國當局加強稅收徵管的執行力度與決心。

 中國近年來的稅務改革都在這四大原則指導下推行,其中「嚴徵管」則是台商朋友首應關注,由於中國稅務體制日趨健全,稅務人員素質也越來越高,在稅務作業上稍有不慎,除補繳本稅外,尚有潛在的罰款與滯納金需負擔,未來數年還有可能被中國稅局列為重點調查對象。

 越來越多的台商企業有公開發行或是併購計畫,任何潛在的稅務議題也都有可能導致計畫暫緩或破局,進而影響企業主之權益,故面對中國稅務議題,實宜謹慎視之。

 近期中國已陸續出現不少實際案例,最普遍的莫過轉讓定價,此外今年五月,深圳地區出現首宗非居民個人間接轉讓中國境內企業股權,遭稅局補徵個人所得稅的案例。

 另華中地區某外資企業從事出口加工業務,出口產品中僅少部分產品以自有設備生產,大部分產品全數委外加工後再行出口,當地稅局稽查後認為其不符合國稅函[2002]1170號文件之規定,而要求該企業繳回以前年度的出口退稅款。

 上述案例證明了中國當局貫徹稅制改革的決心,加上稅務局的種種積極作為,讓人更加堅信中國早已步入「嚴徵管」的時代。

 在當前嚴徵管的稅務環境下,企業的稅務治理和風險控管相形重要,而未來中國稅收風險管理方向是以企業的「法令遵循」目標。

 例如近期發佈的《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試行)》(國稅發[2011]71號),就是企業稅務治理概念具體落實的規範,引導企業由過去被動管理轉為自我主動管理,雖然目前尚於試行階段且適用於大型企業,但可以預見的,稅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將是未來稅務風險控管的重要趨勢。

 面對中國瞬息萬變的投資環境與繁雜的法令規範,企業宜引進外部稅務專家的協助並定期針對中國企業執行稅務健檢,藉以瞭解自身的稅務體質並尋求改善,除有內部治理效果外,若遇中國稅務局要求自查自報,也能有所因應。

 另外,企業也應隨時掌握中國稅務法令變動、定期訓練員工並建立中國企業的稅務管理制度,同時對集團稅務管理進行規劃與修正,以減少中國企業可能存在的稅務議題。(本文作者陳文孝為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杜啟堯為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副總經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