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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爾文:公司治理 三招大進化

梅爾文:公司治理 三招大進化

【經濟日報╱記者蔡佳妤台北報導】 2011.10.19

隨著台灣上市櫃公司近30年來規模逐漸擴大,長期獲益及企業社會責任也更加重要。英國資產管理公司總裁科林.梅爾文(Colin Melvin)昨(18)日表示,台灣在公司治理上,仍具有許多進步的機會。

他認為,台灣的董事會制度,可朝與國外投資人的「可接近性」努力,即各項資訊英文版本的提供等;增強獨立董事的獨立性、多元性和專業性;股東應對公司的決策投入更多心力。遵守法令外,股東還必須具有「自治思想」,帶領公司走向更好的機會。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明(20)日起舉辦二天的「2011公司治理高峰論壇」,以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競爭力為主軸,特別邀請總裁梅爾文等參與座談,提出看法及建言。以下為科林•梅爾文的專訪紀要:


1.與國外投資人對話

問:以外國投資人角度來看,您認為台灣股東會中最主要的問題?如何改善?

答:台灣股東會從通知到開會期間,只有21天,對國外投資人來說,討論議程時間太短,時間不足以針對議案溝通和消化。除了可參考國際30天的標準,也應建立可讓國外投資者容易接近的管道,如同時公布英文版的議程、網站等。

此外,台灣各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的時間也太過集中,投資人若同時投資多家公司,便會有難以分身參與的問題。




2.獨董獨立性應增強

問:對台灣近年推動獨立董事的看法?

答:我很高興看到獨立董事的推動,不過重點是,該如何追求獨立董事的有效性?第一步是董事必須做到自我評估的工作,並發揮為公司提出建議、決策的功能。

要讓獨立董事發揮功能,除必須參加董事會議、增加與公司經理人的互動,並經常進修,在選舉獨立董事時,也必須考量董事來源的廣度和多元化。



因台灣的董事目前常面臨同樣問題,如多來自同樣的領域等,這可能面臨同行間利益衝突等問題。選擇董事應從各行各業來找,增加董事多元化,也能為公司提供不同角度的見解和決策。

3.建立股東參與管道

問:台灣公司治理,與國際標準相較如何?有什麼改進空間?

答:我很支持台灣的「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但該守則對公司僅參考性質,執行面可能不夠有力。須有國外法人機構、媒體、監管機關等角色的輔助以及股東的積極參與,對公司關切、建立對話的管道,並提出建議。

其實歐洲近年在公司治理也有很多變化,相關守則的制定漸從原先針對公司,演變針對股東設定。例如規定股東必須積極參與投票、與公司對話、公開投票對象等資訊、並與其他股東結合以共同提出對公司建議等。目前英、德、荷蘭、法等都已有類似作法。

問:企業社會責任對投資決策影響如何?

答:長期來看,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也必須盡到照顧員工、為環境付出,以及永續經營等責任。對有長期投資計畫的投資人來說,也會比較看重這部份。

此外從股價變動看,在策略、財務、環保和社會責任做得愈好,即公司治理做得愈好的公司,股價也會相對穩定,較不會有太大波動,風險相對較低。

梅爾文小檔案

英國資產管理公司(Hermes Equity Ownership Service Ltd)總裁梅爾文,長期為退休基金以及其他機構投資人提供建議與協助,服務的內容包括責任投資、公司治理、表決、參與第三方基金經理人的資產管理。

梅爾文目前在不同產業的指導小組與委員會擔任要職,包括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計畫、工作與企業諮詢工作小組、全球機構管理網絡等。他還成立及領導許多投資人團體,包括英國的績效獎金團體(Performance Pay Group)與社會責任投資論壇(SRI Forum)等,並草擬企業於社會、環境、道德議題的揭露原則,該原則已由英國保險協會(Association of British Insurers)發布。

【2011/10/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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