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展比利時 台商可退稅
參展比利時 台商可退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9.21
台商赴海外參展或舉辦大型商務會議,又有一個國家提供退稅優惠。財政部表示,比利時已同意與台灣就商務展覽等活動實施雙邊互惠退稅。比利時是繼德國等多國後,第18個與台灣有互惠退稅約定的國家。
外商來台參展,或台商赴海外參展等商務活動,可以獲得的退稅利益主要是加值型營業稅。比利時的加值稅為21%、台灣為5%。財政部表示,台商赴比利時參展可以獲得的退稅利益相對較大。
財政部去(99)年修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訂外商參展退稅機制,鼓勵雙邊經貿交流。
依據退稅規定,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同一年度內在我國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所購買的貨物或勞務支付的營業稅(VAT)達新台幣5,000元(99年為2,500元)以上者,即可向稅捐機關申請退稅。
經我國駐外單位洽商比利時財政部門,確認比利時自今(100)元旦起,已對外國廠商赴比利時從事參加展覽等具有專業目的性質的商務活動,不再課徵加值型營業稅,台灣也將比照提供比利時同等互惠的退稅待遇。
即自今年元旦起,比利時廠商來我國從事參加展覽等商務活動支付的加值型營業稅,如符合稅法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可向台灣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台商赴比利時從事商務活動,也可向該國稅捐機關申請退稅。
【2011/09/21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9.21
台商赴海外參展或舉辦大型商務會議,又有一個國家提供退稅優惠。財政部表示,比利時已同意與台灣就商務展覽等活動實施雙邊互惠退稅。比利時是繼德國等多國後,第18個與台灣有互惠退稅約定的國家。
外商來台參展,或台商赴海外參展等商務活動,可以獲得的退稅利益主要是加值型營業稅。比利時的加值稅為21%、台灣為5%。財政部表示,台商赴比利時參展可以獲得的退稅利益相對較大。
財政部去(99)年修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訂外商參展退稅機制,鼓勵雙邊經貿交流。
依據退稅規定,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同一年度內在我國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所購買的貨物或勞務支付的營業稅(VAT)達新台幣5,000元(99年為2,500元)以上者,即可向稅捐機關申請退稅。
經我國駐外單位洽商比利時財政部門,確認比利時自今(100)元旦起,已對外國廠商赴比利時從事參加展覽等具有專業目的性質的商務活動,不再課徵加值型營業稅,台灣也將比照提供比利時同等互惠的退稅待遇。
即自今年元旦起,比利時廠商來我國從事參加展覽等商務活動支付的加值型營業稅,如符合稅法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可向台灣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台商赴比利時從事商務活動,也可向該國稅捐機關申請退稅。
【2011/09/2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