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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快訊-證券期貨不動產 適用認定成本

金融快訊-證券期貨不動產 適用認定成本
2011-07-20 01:45 工商時報 黃惠聆

 金管會昨(19)日公布「證券期貨事業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包括證券期貨事業單位以及證券期貨等公司不動產也自102年起首次適用IFRSs認定成本選擇,目前正進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

 金管會表示,為讓證券期貨事業等財務報告編製在共通性項目能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一致,也考量證券期貨事業行業特性,對財務報告編製維持適度監理,以增進財務透明度,因而修正證券期貨事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對證券期貨事業單位投資性不動產,明定首次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時,不動產認定成本,僅全數非營業用,並有存在、持續且穩定租金收入者,始得採現金流量折現法估算其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

 且為避免因國際會計準則實施導致淨值大幅波動,員工優惠存款超額利息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時點,延後至員工確認退休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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