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機日報表 至少要存五年
收銀機日報表 至少要存五年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1.03
新年伊始,財政部提醒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若屬使用收銀機者,應注意配合採行新規定,包括,自今年起,收銀機除了須具備合計日、月計等統計功能外,銷售金額日報表等報表保存期限至少要達五年。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新規定,已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上路。財政部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其所使用的收銀機,應具備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及列表性能,並應保存每部收銀機銷售金額日報表及月報表至少五年。
修正前的「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僅規定,收銀機需具有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性能,作為公司行號編製記帳憑證與會計帳簿及填列統一發票明細表(按日彙填)的依據。
不過,為了貼近現行實務作業,財政部日前修正「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4條及第8條規定,除增列收銀機列表性能外,並規定每部收銀機日報表及月報表應在各該期營業稅報繳後,至少保存五年。
【2011/01/03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1.03
新年伊始,財政部提醒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若屬使用收銀機者,應注意配合採行新規定,包括,自今年起,收銀機除了須具備合計日、月計等統計功能外,銷售金額日報表等報表保存期限至少要達五年。
營業人使用收銀機新規定,已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上路。財政部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其所使用的收銀機,應具備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及列表性能,並應保存每部收銀機銷售金額日報表及月報表至少五年。
修正前的「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僅規定,收銀機需具有合計、日計及月計等統計性能,作為公司行號編製記帳憑證與會計帳簿及填列統一發票明細表(按日彙填)的依據。
不過,為了貼近現行實務作業,財政部日前修正「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4條及第8條規定,除增列收銀機列表性能外,並規定每部收銀機日報表及月報表應在各該期營業稅報繳後,至少保存五年。
【2011/01/0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