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資本額百億公司 八成強制設獨董

資本額百億公司 八成強制設獨董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11.02


立法院財委會昨(1)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應該擴大強制設立獨立董事範圍,在民國100年時,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必須要有八成設立獨立董事。

依據證期局統計,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共有116家。在財委會決議後,明年起大型上市櫃公司都將採用獨董制度。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提高上市櫃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比重,是金管會努力的目標;但設立獨董會增加公司的費用,如果要擴大強制設立,必須要給上市櫃公司合適的緩衝期。此外,金管會也將研議鼓勵上市櫃公司設立獨董的誘因。

證期局長李啟賢說,公司要設立獨董須先修改公司章程,現在都已經11月,不太可能要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且臨時股東會也要花幾百萬元成本。此外,董監事是三年一任,新規定要求下屆董監事改選時適用應較合理。

提案的立委賴士葆則說,明年100億元上市櫃公司達成八成設立獨董的目標,應該不成問題。

證交法授權主管機關視公司規模、股東結構、業務性質及其他狀況,要求上市櫃公司設立獨立董事不能少於兩人,且不能少於董事席次的五分之一。

立委表示,設置獨立董事的上市櫃公司已經有五成,但不一定都是大型公司,且上櫃公司設立獨立董事的比重比上市公司更高。

【2010/11/02 經濟日報】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