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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明玲:獨董責任 應比董事輕

薛明玲:獨董責任 應比董事輕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10.29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
(本報系資料庫)

金管會研議調降上市櫃公司強制設立獨立董事的資本額門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昨(28)日表示贊成,但建議對於獨董的風險與責任應先有「商業判斷法則」,獨立董事如果做到應有的注意、也沒有涉及利害關係,當公司出問題時,獨立董事可減輕責任。

到底強制設立獨立董事的資本額門檻該降到多少,薛明玲說,50億元、100億元都可以,金管會應該從三方面評估,包括資本額較大的公司優先、股東人數多的公司優先,和對一般民眾影響較大的產業優先。

國內上市櫃公司共1,302家,如果一家設置三名獨立董事,共需要近4,000人,外界擔心符合資格條件的獨立董事人數可能不夠。薛明玲表示,獨立董事人才不是問題,如果國內人才不夠,也可聘請國外專業人士,重點是這些人才願不願意擔任獨立董事。

薛明玲說,有幾個情況會影響專業人士擔任獨立董事的意願。第一是公司形象不好、產業風險高;第二是獨立董事所投入的時間、成本,與報酬不相稱;第三是有些規定過於嚴格,如政府指派的獨立董事要申報財產;第四點,也是最重要的,是法律對獨立董事與一般董事要求的責任一樣,如果公司的財報出問題,所有董事都會被求償,包括獨立董事。

他認為,獨立董事不是大股東、也不是決策者,所承擔的風險與責任這樣可能太重。薛明玲說,法令必須要先認可「商業判斷法則」,如果獨立董事已經盡到該有的注意責任、沒有涉及利害關係,應該可以減輕責任,如此可鼓勵更多專業人士擔任獨立董事。

【2010/10/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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