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調降效應 提前顯現
營所稅調降效應 提前顯現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04.20
企業營所稅率本周可望修法調降為17%,減稅效應將提前在9月顯現。財政部表示,9月開徵的99年企業暫繳所得稅,一律都按新稅率計算暫繳稅款,非採「試算暫繳」報稅的企業,亦將准許改按新稅率,打折換算99年應納暫繳稅款。
根據初步估算,非採試算暫繳的企業,若按上年(98)已納營所稅半數,做為99年暫繳稅款者,在調降企業營所稅為17%後,今年的暫繳稅款減幅將達32%。
舉例來說,甲企業若在98年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按25%稅率計算的應納營所稅為100元,原本99年的應納暫繳稅款是50元(上年度已納營所稅的半數),但營所稅率調降為17%之後,99年的應納暫繳稅款即可按比例下降為34元。
繼上周五(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後,立法院院會今(20)日將繼續就產創條例達成配套調降企業營所稅率進行朝野協商及審查。除民進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營所稅率調降為17.5%外,國民黨也將提出企業所得稅率調降為17%的修正案交付協商。
根據評估,企業營所稅率調降為17%已無意外,新稅率並將追溯自99年1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除了民國100年5月的99年營所稅結算申報,可適用低稅率報稅外,採用曆年制企業今年9月申報99年暫繳申報,一律也將按新稅率課稅。
但為避免採用不同暫繳稅款的企業,出現應納暫繳稅款分別適用新舊稅率的差異,財政部將配合訂出暫繳申報適用新稅率後的減徵原則,以因應企業所得稅率大幅調降後,非採用「試算暫繳」方式報繳99年暫繳所得稅的企業,遭到從高核計暫繳稅款的差別待遇。
這項減徵原則主要適用於選擇直接以98年已納營所稅款半數,做為99年暫繳稅款的企業;採用試算暫繳的企業,其99年前六個月的營業收入,因可直接按17%的新稅率計稅,不適用減徵原則。
財政部認為,准許選擇直接以上年度已納稅款半數繳納暫繳稅款的企業,比照按新稅率打折計算99年的應納暫繳稅款,是為避免100年5月營所稅結算申報時,企業因為溢繳暫繳稅款,事後退稅導致資金成本遭積壓的困擾。
閱報祕書暫繳申報
如同個人每月薪資要預先扣繳一筆所得稅,基於國庫資金調度的需要,企業在每年9月(以曆年制者為例),也必須就當年度的營收預先繳納一半所得稅,這就是所謂的企業「暫繳申報」。
由於暫繳申報是在年度尚未結束時,就需預繳的所得稅款,在計算應納暫繳所得稅時,政府允許企業自由選擇以下兩種計稅方式:
一、以上年度應納營所稅款半數,做為暫繳稅款。舉例來說,上年度已納營所稅是100元,不論今年是賺或賠,暫繳稅款就是50元。
二、試算暫繳,按今年上半年實際營業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後,計算出的營所稅額做為暫繳稅款。選擇試算暫繳需經會計師簽證。
暫繳申報與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均屬企業的納稅義務,為簡化稅制,降低納稅依從成本,獨資或合夥事業自民國98年度起已不需再辦暫繳申報。
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若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目前也只需自行向公庫繳稅,不必再辦暫繳申報手續。 (記者陳美珍)
【2010/04/20 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04.20
企業營所稅率本周可望修法調降為17%,減稅效應將提前在9月顯現。財政部表示,9月開徵的99年企業暫繳所得稅,一律都按新稅率計算暫繳稅款,非採「試算暫繳」報稅的企業,亦將准許改按新稅率,打折換算99年應納暫繳稅款。
根據初步估算,非採試算暫繳的企業,若按上年(98)已納營所稅半數,做為99年暫繳稅款者,在調降企業營所稅為17%後,今年的暫繳稅款減幅將達32%。
舉例來說,甲企業若在98年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按25%稅率計算的應納營所稅為100元,原本99年的應納暫繳稅款是50元(上年度已納營所稅的半數),但營所稅率調降為17%之後,99年的應納暫繳稅款即可按比例下降為34元。
繼上周五(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後,立法院院會今(20)日將繼續就產創條例達成配套調降企業營所稅率進行朝野協商及審查。除民進黨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營所稅率調降為17.5%外,國民黨也將提出企業所得稅率調降為17%的修正案交付協商。
根據評估,企業營所稅率調降為17%已無意外,新稅率並將追溯自99年1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除了民國100年5月的99年營所稅結算申報,可適用低稅率報稅外,採用曆年制企業今年9月申報99年暫繳申報,一律也將按新稅率課稅。
但為避免採用不同暫繳稅款的企業,出現應納暫繳稅款分別適用新舊稅率的差異,財政部將配合訂出暫繳申報適用新稅率後的減徵原則,以因應企業所得稅率大幅調降後,非採用「試算暫繳」方式報繳99年暫繳所得稅的企業,遭到從高核計暫繳稅款的差別待遇。
這項減徵原則主要適用於選擇直接以98年已納營所稅款半數,做為99年暫繳稅款的企業;採用試算暫繳的企業,其99年前六個月的營業收入,因可直接按17%的新稅率計稅,不適用減徵原則。
財政部認為,准許選擇直接以上年度已納稅款半數繳納暫繳稅款的企業,比照按新稅率打折計算99年的應納暫繳稅款,是為避免100年5月營所稅結算申報時,企業因為溢繳暫繳稅款,事後退稅導致資金成本遭積壓的困擾。
閱報祕書暫繳申報
如同個人每月薪資要預先扣繳一筆所得稅,基於國庫資金調度的需要,企業在每年9月(以曆年制者為例),也必須就當年度的營收預先繳納一半所得稅,這就是所謂的企業「暫繳申報」。
由於暫繳申報是在年度尚未結束時,就需預繳的所得稅款,在計算應納暫繳所得稅時,政府允許企業自由選擇以下兩種計稅方式:
一、以上年度應納營所稅款半數,做為暫繳稅款。舉例來說,上年度已納營所稅是100元,不論今年是賺或賠,暫繳稅款就是50元。
二、試算暫繳,按今年上半年實際營業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後,計算出的營所稅額做為暫繳稅款。選擇試算暫繳需經會計師簽證。
暫繳申報與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均屬企業的納稅義務,為簡化稅制,降低納稅依從成本,獨資或合夥事業自民國98年度起已不需再辦暫繳申報。
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若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目前也只需自行向公庫繳稅,不必再辦暫繳申報手續。 (記者陳美珍)
【2010/04/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