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協議 衝擊台商投資架構
租稅協議 衝擊台商投資架構
2009-12-15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會計師表示,大陸台商若要將間接對大陸投資,改為直接投資,必須將海外控股公司的股票,轉售給台灣母公司,但如此一來,會被中國大陸稅局依59號文課徵重稅。建議財政部在兩岸租稅協議談判時,能為台商爭取排除59號文的適用,才有機會讓台商的投資「正常化」。
過去政府禁止企業直接對大陸投資,台商多從第三地間接投資大陸,例如在免稅天堂、在香港成立控股公司,持有大陸公司股票。所以兩岸若簽署租稅協議,對這類多數採間接投資的台商沒有任何好處。
未來兩岸簽署租稅協議之後,大陸台商是否願意,由目前的間接投資,改回由台灣直接投資?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意願恐怕很低,主要因為大陸台商如果把第三地控股公司所持有的中國大陸公司股票,轉賣給台灣公司,依照中國大陸今年4月30日發布的59號文規定,企業因為重組產生的股權變化,財產交易所得要用「市價」當收入,減除投資成本,差額為所得,課徵20%的稅率,稅負很重。因此建議財政部在第四次江陳會談判中為這類的台商發聲,可以排除59號文之適用。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表示,台商也希望可以改為直接投資,讓法律形式與實質行為一致,這樣對企業的成本最低,而且對上市公司而言,直接投資才可以做到資訊透明,對投資人較有利。
但財政部光是為台商排除59號文可能還不夠,如果能提供更多的租稅誘因,大幅調降兩岸之間的稅額扣抵,台商將改回由台灣直接投資。
建議財政部,一、若採「直接稅額扣抵法」,最好比照中國與香港之間的優惠,兩岸的股利、利息、權利金之扣繳率,降為5%。如果兩岸的租稅協議,採用與台灣與其他國家的租稅協定慣用的扣繳率10%,則台商會選擇從香港到大陸投資。
二、若能改採「間接稅額扣抵」,台商在大陸繳過的企業所得稅,可以拿回來扣抵台灣的所得稅,則台商將很樂意改為回台灣直接投資。
會計師表示,台商對大陸的投資如能回到直接投資,投資「正常化」,政府可清楚掌握其投資行為,有助於做決策。
2009-12-15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會計師表示,大陸台商若要將間接對大陸投資,改為直接投資,必須將海外控股公司的股票,轉售給台灣母公司,但如此一來,會被中國大陸稅局依59號文課徵重稅。建議財政部在兩岸租稅協議談判時,能為台商爭取排除59號文的適用,才有機會讓台商的投資「正常化」。
過去政府禁止企業直接對大陸投資,台商多從第三地間接投資大陸,例如在免稅天堂、在香港成立控股公司,持有大陸公司股票。所以兩岸若簽署租稅協議,對這類多數採間接投資的台商沒有任何好處。
未來兩岸簽署租稅協議之後,大陸台商是否願意,由目前的間接投資,改回由台灣直接投資?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意願恐怕很低,主要因為大陸台商如果把第三地控股公司所持有的中國大陸公司股票,轉賣給台灣公司,依照中國大陸今年4月30日發布的59號文規定,企業因為重組產生的股權變化,財產交易所得要用「市價」當收入,減除投資成本,差額為所得,課徵20%的稅率,稅負很重。因此建議財政部在第四次江陳會談判中為這類的台商發聲,可以排除59號文之適用。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表示,台商也希望可以改為直接投資,讓法律形式與實質行為一致,這樣對企業的成本最低,而且對上市公司而言,直接投資才可以做到資訊透明,對投資人較有利。
但財政部光是為台商排除59號文可能還不夠,如果能提供更多的租稅誘因,大幅調降兩岸之間的稅額扣抵,台商將改回由台灣直接投資。
建議財政部,一、若採「直接稅額扣抵法」,最好比照中國與香港之間的優惠,兩岸的股利、利息、權利金之扣繳率,降為5%。如果兩岸的租稅協議,採用與台灣與其他國家的租稅協定慣用的扣繳率10%,則台商會選擇從香港到大陸投資。
二、若能改採「間接稅額扣抵」,台商在大陸繳過的企業所得稅,可以拿回來扣抵台灣的所得稅,則台商將很樂意改為回台灣直接投資。
會計師表示,台商對大陸的投資如能回到直接投資,投資「正常化」,政府可清楚掌握其投資行為,有助於做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