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高層薪酬 需獲股東同意
企業高層薪酬 需獲股東同意
2009-12-01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金融海嘯之後,企業肥貓人人喊打。在美國,「董事薪酬」成為爭議所在。美國德拉瓦州最高法院大法官霍蘭(Randy J.Holland)昨天指出,聯邦政府擬立法,未來企業高層的薪酬及退休金,均須獲得股東的同意,不再由企業高層自行決定。
司法院昨天下午邀請霍蘭,就「金融海嘯後美國企業金融法規及司法實務之改造」,及「德拉瓦州董事受託人義務」為題演講;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示,這兩個議題,前者主要是講美國政府如何因應金融海嘯的法律回應,後者重點在於講述公司董事的信賴義務問題。
霍蘭說,2009年5月19日美國參議員舒摩(Charles Schmer)提出「2009年股東權利法案」,該法案指出,在美國所面對的金融與經濟一大危機,就是公司治理不足,許多領導級企業與金融機構中,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們均未能履行他們的基本義務,他們的失職,導致股東蒙受逾數兆美元的損失。因此,在不侵犯經營階層權力情況下,應賦予股東更大的發言權,是為股東、上市公司及整體經濟的最大利益。
霍蘭認為,如果聯邦股東權利法草案制定為法律,聯邦政府將得以跨進州政府管轄的公司治理內部事務,並將導致董事與股東間決策權限平衡的轉移。
該法案對企業經營將有重大影響,管理階級的薪酬首當其衝,它要求上市公司每年針對管理階層的薪酬政策,舉行一次諮詢投票(advisory vote),取得股東同意,即使是公司收購及合併後,重要幹部得到的優惠退休金保障,也要股東同意。
公司董事會對董事薪酬自己做決定,對於公司治理的妥適性如何,亦成為昨天與會法官及霍蘭對談的重點。
霍蘭表示,在德拉瓦州,董事的薪酬完全由董事會決定。很多該州的案件,該州法院會對提出訴訟的股東說,「法院無法幫助你。你們唯一的方法是,選出其他董事。」,不過,法院同時也不讓董事介入股東會決議。
霍蘭指出,德拉瓦州關於董事受託人義務,是以董事忠實義務為中心。
2009-12-01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金融海嘯之後,企業肥貓人人喊打。在美國,「董事薪酬」成為爭議所在。美國德拉瓦州最高法院大法官霍蘭(Randy J.Holland)昨天指出,聯邦政府擬立法,未來企業高層的薪酬及退休金,均須獲得股東的同意,不再由企業高層自行決定。
司法院昨天下午邀請霍蘭,就「金融海嘯後美國企業金融法規及司法實務之改造」,及「德拉瓦州董事受託人義務」為題演講;司法院長賴英照表示,這兩個議題,前者主要是講美國政府如何因應金融海嘯的法律回應,後者重點在於講述公司董事的信賴義務問題。
霍蘭說,2009年5月19日美國參議員舒摩(Charles Schmer)提出「2009年股東權利法案」,該法案指出,在美國所面對的金融與經濟一大危機,就是公司治理不足,許多領導級企業與金融機構中,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們均未能履行他們的基本義務,他們的失職,導致股東蒙受逾數兆美元的損失。因此,在不侵犯經營階層權力情況下,應賦予股東更大的發言權,是為股東、上市公司及整體經濟的最大利益。
霍蘭認為,如果聯邦股東權利法草案制定為法律,聯邦政府將得以跨進州政府管轄的公司治理內部事務,並將導致董事與股東間決策權限平衡的轉移。
該法案對企業經營將有重大影響,管理階級的薪酬首當其衝,它要求上市公司每年針對管理階層的薪酬政策,舉行一次諮詢投票(advisory vote),取得股東同意,即使是公司收購及合併後,重要幹部得到的優惠退休金保障,也要股東同意。
公司董事會對董事薪酬自己做決定,對於公司治理的妥適性如何,亦成為昨天與會法官及霍蘭對談的重點。
霍蘭表示,在德拉瓦州,董事的薪酬完全由董事會決定。很多該州的案件,該州法院會對提出訴訟的股東說,「法院無法幫助你。你們唯一的方法是,選出其他董事。」,不過,法院同時也不讓董事介入股東會決議。
霍蘭指出,德拉瓦州關於董事受託人義務,是以董事忠實義務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