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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建物與公設 分開計價

預售屋建物與公設 分開計價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9.09.25

國內預售屋交易制度將有重大變革,行政院消保會委員會議昨(24)日通過「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


除房屋價款應標示清楚外,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應分開計價,避免建商虛灌坪數。

內政部將在近期公告實施,以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的權益,然由於修訂幅度相當大,對預售屋交易秩序會有一定程度衝擊;消保會強調,會給業者緩衝期間。

針對國內預售屋買賣時發生消費糾紛問題,消保會邀集相關機關、業界、專家學者及消保團體研商後提出修正草案,昨天並在委員會議審查通過。

修正重點包括加強揭露預售屋交易資訊,對於預售屋相關交易資訊,業者必須在定型化契約中翔實揭露,以條列方式逐項說明,使消費者一目了然,包含: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共同使用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房地總價。

消保會指出,建商也應揭示主建物面積占房屋登記總面積的比率,除房屋總價外,並應分別揭示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等三部分的價款。

此外,由於目前建築技術並未規定建築面積誤差問題,原範本規定面積誤差在1%以內者買賣雙方互不找補,但消保會認為尚嫌寬鬆,對消費者保護猶有不足,修正為「有誤差就找補」。此外,若不足部分超過3%,買方得解除契約。

另為配合中央銀行利率調整,這次修法將買方遲延利息由「萬分之五單利計算」修改為「萬分之二單利計算」。

【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虛坪議題持續延燒,預售屋分開訂價已勢在必行,中華民國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三圓建設副董事長王光祥昨(24)日說,此舉若能讓購屋者買房時更舒服、安心,也能讓房地產業界更健全發展,就算是件雙贏的好事。

王光祥表示,建商本該如實揭露坪數等資訊,把主建物與其他部分的價格分開、條列而出頗合理,儘管最後總價可能一樣,但若購屋者能因掌握到所有資訊而買得更安心、舒服,業者與消費者就算雙贏了。

不過,房仲公會全聯會創會理事長、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表示,分開訂價說穿了,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會有什麼實質影響。

【2009/09/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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