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專欄-保險業會計準則 首次整合探討(上)
勤業眾信專欄-保險業會計準則 首次整合探討(上)
2009-04-17 工商時報 【陳昭鋒、林秀戀】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2月的會議,對於IASB與FASB就保險業會計準則的第一次整合,踏出第一步。
IASB所發布的保險合約公報第一階段(Phase I)為目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保險合約的版本,已自2004年3月實施。IASB已開始第二階段(Phase II)的計劃,並已於2007年5月發表有關IFRS國際保險合約全面性、整合性的討論稿。
同時於2008年FASB亦考慮是否大幅度修改美國財務報告準則(US GAAP)的保險會計,去年10月並決定投入更多資源來與IASB的保險會計做接軌的計劃。
IASB理事及FASB委員們分別於2009年2月18日及25日討論保險會計準則,並訂定2009年開會的時程表,並預計於同年12月發布草案版本,預估須要5個月的時間做諮詢。以目前的時程表來看,預計新IFRS與US GAAP的保險會計準則將於2011年5月發布,兩準則內容應會相同(或大部份相同)。Deloitte預估此新規定可能會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在2月份的會議,兩大組織的理事/委員們就下列議題,提出見解:1.是否新的會計準則應採用現時移轉價值(CEP),還是採用現時實現價值(CFV),來衡量保險負債。
2.是否在保險合約銷售或生效時即可認列會計利益
IASB委員對保險負債的評估尚未達成共識,因為2007年的討論稿中,6票贊成採用CFV,5票贊成採用CEP,另有3位IASB委員未做出定論。
相反的,大多數FASB委員贊成採用CFV取代CEP,因為他們的想法即使不完全相同也很相似,即公平價值衡量的概念。
理事/委員們同意不在保險合約銷售時認列會計利益,並且保費收入須與現金流量估計衡量作比較,未來這個原則可能會作修改,即保險人僅就已發生取得成本的部份認列等額之保費收入。
除上述討論的兩個最基本觀念,委員會們考慮新會計準則的衡量方法是否需符合下列4項要求:
1.對於財務變數的估計期儘可能與可觀察市場指標一致;2.使用及揭露對未來現金流量明確的現時估計(加權機率);3.須加以折現;4.須包含明確的邊際利益。
FASB針對他們選用的CFV法就這些要求進行討論。然而,因為CFV法不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規定的衡量方法,因此,FASB委員們尚無法在會議中做出確定結論。儘管如此,他們認為CFV方法不需要求保險公司就影響保險合約現金流量的所有變數做與市場利率一致的估計。
因為很難對衡量方法達成共識,IASB相對衡量方法之特點及條件要求特別重視,因為CEP及CFV兩種方法皆會受到影響,目前暫時同意新的IFRS應將兩者皆納入。(本文作者陳昭鋒、林秀戀均為勤業眾信會計師)
2009-04-17 工商時報 【陳昭鋒、林秀戀】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2月的會議,對於IASB與FASB就保險業會計準則的第一次整合,踏出第一步。
IASB所發布的保險合約公報第一階段(Phase I)為目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保險合約的版本,已自2004年3月實施。IASB已開始第二階段(Phase II)的計劃,並已於2007年5月發表有關IFRS國際保險合約全面性、整合性的討論稿。
同時於2008年FASB亦考慮是否大幅度修改美國財務報告準則(US GAAP)的保險會計,去年10月並決定投入更多資源來與IASB的保險會計做接軌的計劃。
IASB理事及FASB委員們分別於2009年2月18日及25日討論保險會計準則,並訂定2009年開會的時程表,並預計於同年12月發布草案版本,預估須要5個月的時間做諮詢。以目前的時程表來看,預計新IFRS與US GAAP的保險會計準則將於2011年5月發布,兩準則內容應會相同(或大部份相同)。Deloitte預估此新規定可能會自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在2月份的會議,兩大組織的理事/委員們就下列議題,提出見解:1.是否新的會計準則應採用現時移轉價值(CEP),還是採用現時實現價值(CFV),來衡量保險負債。
2.是否在保險合約銷售或生效時即可認列會計利益
IASB委員對保險負債的評估尚未達成共識,因為2007年的討論稿中,6票贊成採用CFV,5票贊成採用CEP,另有3位IASB委員未做出定論。
相反的,大多數FASB委員贊成採用CFV取代CEP,因為他們的想法即使不完全相同也很相似,即公平價值衡量的概念。
理事/委員們同意不在保險合約銷售時認列會計利益,並且保費收入須與現金流量估計衡量作比較,未來這個原則可能會作修改,即保險人僅就已發生取得成本的部份認列等額之保費收入。
除上述討論的兩個最基本觀念,委員會們考慮新會計準則的衡量方法是否需符合下列4項要求:
1.對於財務變數的估計期儘可能與可觀察市場指標一致;2.使用及揭露對未來現金流量明確的現時估計(加權機率);3.須加以折現;4.須包含明確的邊際利益。
FASB針對他們選用的CFV法就這些要求進行討論。然而,因為CFV法不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規定的衡量方法,因此,FASB委員們尚無法在會議中做出確定結論。儘管如此,他們認為CFV方法不需要求保險公司就影響保險合約現金流量的所有變數做與市場利率一致的估計。
因為很難對衡量方法達成共識,IASB相對衡量方法之特點及條件要求特別重視,因為CEP及CFV兩種方法皆會受到影響,目前暫時同意新的IFRS應將兩者皆納入。(本文作者陳昭鋒、林秀戀均為勤業眾信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