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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無論自用或出租均可適用特別稅率

【2015/03/30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凡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證明文件,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與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得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

  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但課稅地價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時,適用累進稅率逐級跳升,最高稅率可達55‰。而工業用地特別稅率係10‰,不累進,是值得工廠老闆們把握的租稅優惠。若符合規定,可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超過期限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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