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實習(一)、(二)
學生校外實習注意事項-進修部
1.實習工作、廠商規範與實習規定
學生選擇實習工作與廠商時,必須完全符合以下規範才可認列為實習工作。
(1)依本校『校外實習作業要點』規定,學生不得至自家(直系血親)所開設的公司進行實習,經發現實習成績不予核計。
(2)擔任職務必須為『會計』、『審計』、『出納』及『財務』相關。(服務業櫃台則不在認可範圍內)
(3)廠商必須同意與本校簽定實習合約,並且同意學生於實習期間內,本校輔導老師至實習場地訪視學生實習狀況。
(4)學生必須依規定繳交「實習計劃書」、「家長同意書」,並於實習完成前於就業E化平台完成「滿意度調查」、「週誌撰寫」以及「實習心得」,若無達成視同無完成實習不計學分。
2.合約請自行下載一式三份,先至系辦公室確認合約內容後再申請用印。
3.本系進修部校外實習課程如表1,請確定實習的同學務必於選課系統選課。
表1.實習課程名稱
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對象 |
實習時數 |
1 |
會計專業實習(一)-三上 |
3學分 |
進修部三、四年級 |
至少3個月/320小時 |
2 |
會計專業實習(二)-三下 |
3學分 |
進修部三、四年級 |
至少3個月/320小時 |
1.校外實習課程,認列選修學分。 2.請確定實習的同學務必於選課系統選課。 |
4.實習應備資料如表2,請同學務必準時繳交,並於就業E化平台確實!確實!確實!完成「週誌」、「心得報告」、「學生滿意度」,
表2.實習應備表件
所需時間 |
表件 |
備註 |
實習前 需備文件 |
實習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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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電腦打字後印出, 不收手寫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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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監護人)同意書 |
25歲以上學生不需檢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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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實習切結書 |
簽名後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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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合約 (經系上媒合者,由系辦公室統一簽核) |
一式三份 110年合約日期 110.03.01-11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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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後 需備文件 |
校外實習報告 |
裝訂版 1份 封面日期為合約最後一日 封面為淡黃色,本校輸出中心封面樣式代號#261。 |
5..就業E化平台操作說明請參考表3,再次提醒,就業E化平台煩請同學務必確實操作及完成相關作業。
表3.就業E化平台
序號 |
表件 |
1 |
就業E化平台連結 (入口網站帳號密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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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於平台完成「週誌」、「心得報告」、「學生滿意度」,請務必於實習結束後一週內完成平台作業,未完成者視同無完成實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