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股票損益 均價認列

保險業股票損益 均價認列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2012.05.21


我國保險業風險資本額(RBC)制度將有重要變革,股票損益採「均價」認列將常態化。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上周已將方案呈報保險局,5月底前可獲金管會委員會通過並發布實施。

業者指出,壽險資金目前投資在台股約7,000多億元,新制上路後估計可減少七、八百億元賣壓。

保險公司6月底計算RBC時,現行作法對股票損益,必須採6月底最後收盤價來算。不過,因歐元區危機再起,台股本月以來大跌350點,全體壽險公司淨值跌破5,000億元,被視為清償能力核心指標之一的RBC也承受壓力。

保發中心在金管會保險局指示下,近來廣邀壽險公司代表開會,檢討RBC對於股票損益認列方式是否要調整。最後決議:股票部位採均價計算,以評價日前半年每日收盤價的平均價計算。

我國保險監理制度自民國92年實施RBC制度以來,扣除金融海嘯與歐債問題的暫行措施時期,其餘時間和主要國家一樣,以每半年最末日收盤價來計算壽險公司持有的股票部位損益。

與會人士說,第1次開會時,基於期底收盤價的單一時點方式有人為操弄空間、台股淺碟波動過大,建議把時間拉長,但又怕拉太長、價格的平滑效果大太,會讓RBC喪失監理意義,因而建議採1個月均價。

不過第2次開會時,國泰人壽代表建議,可以「半年」作為區間。理由為,如果股市一直低迷,壽險公司的清償能力惡化,也只延緩半年反應,半年後還是要增資。

國壽的建議獲得多數業者認同,這項RBC股票計算常態化方案也從原本規劃的1個月變成半年,為降低反對聲浪,業者也以兩點作為附帶決議。

首先,壽險業以後每季都要算1次RBC,讓保險局提早掌握狀況。其次,業者須同時上報兩個數字:均價與季底價計算的RBC,但公開給外界的資訊,維持半年一次,且以均價計算。



【2012/05/21 經濟日報】



新聞分析長期監理寬容 財務應更透明
【經濟日報╱記者 陳怡慈】2012.05.21


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以來,金管會對保險業的風險資本額(RBC)制度,短短3年內頒布3次暫行措施,如今不僅要實施第4次暫行措施,且變成常態,將監理寬容給長期化。

保險是長期經營的事業,每張保單都是一份承諾。公司有沒有能力履行承諾,對民眾而言,RBC是淺顯易懂的檢視指標。在主管機關採行寬容措施時,就更應該給民眾知的權利,資訊公開部分,也應一併要求壽險業揭露每半年底計算的RBC數字。

監理寬容是主管機關面對風暴來襲時,給予業者的彈性處理作法,理應為短期措施。保險局同意把短期變成長期,並指示推動,蘊含兩個意義。

第一,台灣的利率長期處於低檔,主要是中央銀行長期偏低的利率政策所致,造成壽險業嚴重的利差損問題,保險局無能為力。

第二,部分壽險公司RBC長期低於法定200%水準,保險局總是說已要求他們增資,但實際上效果非常有限,多年來只能眼睜睜看著這些公司財務持續惡化。

保險局重新定義RBC的內涵,從主管機關與業者角度,的確皆大歡喜,但民眾權益可能因此被犧牲。

身為清償能力的核心檢視指標,RBC能即時、貼近反應一家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當均價計算區間越長,粉飾的效果就越大。

舉個例子,假設某公司7月1日股價100元,12月31日時已經破產,半年均價計算下,壽險公司持有的股票部位已經變壁紙,卻還可用50元的價格認列。如果主管機關為了壽險公司的長期經營,願意給監理寬容,至少要讓壽險公司的財務資訊更透明的攤在外界面前,接受大家的檢驗。

【2012/05/2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