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電子投票用臨時動議偷渡 機會降低
【經濟日報╱記者高佳菁台北報導】 2012.03.21
電子投票對股東會的五大影響,分別為董監選舉方式、股東會議案表決方式、電子投票就臨時動議與議案修正視為棄權、電子投票之投票與撤銷作業時間合理化與分割投票之實施。
集保結算所總經理林修銘昨在「針對公司法修訂對股東會程序之影響」座談會做上述表示。
林修銘指出,依據公司法177條之1規定,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且前次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人數1萬人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隨著公司法修正通過,今年將有114家公司須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電子投票對股東會到底有那些影響呢?
林修銘說,一是董監選舉方式,到底是非提名制或提名制;二是股東會議案表決方式,採鼓掌通過或逐案票決;三為電子投票就臨時動議與議案修正視為棄權,發行公司或股東使用臨時動議通過機會降低;四是電子投票之投票與撤銷作業時間合理化;五是分割投票之實施,外資股東參與表格權行使機會提高。
他指出,上述問題的因應之道,可參考國際實務,如美日港星董監提名制,明訂於法規或股東會相關規定,可避免包裹式議案疑慮,減低外資不信任感。
議案皆以逐案票決,如香港將逐案票決訂定於上市規則中,而國內業者不用怕逐案票決時間會過長,以台積電在過去逐案票決的經驗,均仍讓會議時間控制在1.5小時內完成。
【2012/03/21 經濟日報】
股東會電子投票呂東英 讚兩大好處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2.03.21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呂東英表示,電子投票實施後,股東會議案逐案投票勢在必行,他正面看待這項發展,認為一可接軌國際潮流、二能強化我國公司治理。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昨天舉辦股東會電子投票研討會,現場還舉行模擬股東會,在電子投票實施情況下,示範企業如何進行股東會的議案表決。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表示,強制實施股東會電子投票的公司,由於議案須事先公告,並交由無法到場的股東進行逐案電子投票,因此在股東會現場,也須採用逐案投票。至於常見「鼓掌通過」表決方式,實施電子投票後,唯有該議案電子投票結果,並沒有任何股東出現反對、棄權情況下,才能以鼓掌通過方式。
中國鋼鐵組長王俊輝指出,基於外資法人強烈建議,中鋼在去(100)年首度在股東會上採用逐案表決,並公布每一議案的表決結果。但去年議案眾多,且中鋼股東人數多達86萬人,推動逐案表決,碰到效率不彰、會議冗長的難題。
他建議企業,由於財報和盈餘分配承認事項,是有先後順序的議案,必須逐案討論、逐案表決,其餘沒有因果關係的議案,則可採逐案討論、統一表決方式。
兆豐證券協理黃俊傑建議,未來推動逐案票決,可根據公開發行公司的股東結構,訂定外資股東達某程度數量,須施行逐案表決,才不會有阻力。
【2012/03/21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