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憑單申報 延至2月6日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2.01.30
農曆春節長假結束,快快申報扣繳憑單。財政部指出,今(101)年首度因應年假實施延後申報扣繳憑單措施,扣繳單位須在2月5日前完成填發及申報手續,但因5日適逢假日,可再多延一天至2月6日。
財政部指出,扣繳憑單是民眾5月報稅的重要依據,稅捐機關也需要扣繳憑單資料,建置所得資料查詢庫,以方便民眾5月報稅之用。因此,扣繳單位最遲應在2月6日前完成扣繳憑單的填發與申報手續,逾期者將會受罰。
10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及股利憑單格式,財政部已配合租稅協定簽訂及所得稅法修正,及兼顧稽徵業務需要予以重新修訂,憑單格式亦有變動。
財政部提醒,需要自行印製憑單及申報書的扣繳單位,應依新頒訂憑單格式印製後再申報。100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及申報書的重要變動包括:
一、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配合租稅協定,代碼新增「fr 」(中法國租稅協定)及「hu」(中匈牙利租稅協定);給付非境內居住之個人的薪資所得,須在薪資所得類別欄括弧內填註給付年月日。
二、薪資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員工分紅配股專用)部分,依目前簽訂的租稅協定,因尚無對薪資所得訂有適用上限稅率,因此已刪除租稅協定欄位。
三、信託所得申報書封面增訂「信託期間」及「受託報酬」欄位。
依據統計,99年度全國各類所得憑單申報總家數合計88餘萬家,總件數合計6,429餘萬件。其中採用電子申報家數合計83餘萬家,電子申報件數合計6,278餘萬件,電子申報件數比率達97.6%。
由於扣繳憑單資料量十分龐大,為維護5月份納稅義務人查調所得資料的正確性,財政部要求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行為的受託人及代理申報業者,應在期限內辦理申報外,也應確實依100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各類所得憑單電子申報,以避免徵納雙方及所得人困擾。
【2012/01/3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