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半導體業退稅優惠 三台廠有資格

大陸半導體業退稅優惠 三台廠有資格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1.11.24


因應十二五計畫強化產業競爭力的政策,中國大陸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半導體產業的退稅優惠,包括設備稅金退稅、即徵即退,有計劃扶植半導體、IC產業發展。

勤業眾信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副總經理陳文孝表示,中國大陸當局曾在2000年發布18號文,讓軟體、積體電路、IC設計等產業可享有增值稅的稅務優惠,即實質稅負超過3%的部份,可退稅。去年底18號文到期失效,今年1月發布4號文,延續過去增值稅租稅優惠。

陳文孝指出,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本(11)月又發布107號文、60號文,其中包含採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採「即徵即退」方式的二項新政,進一步增加半導體產業稅務的便利性。

107號文規定,企業購買進口設備的進項稅金,今年11月起可申請留抵稅額,並可在年底直接退還,解決半導體長期因為購買鉅額、高價設備引起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用資金問題,有助增加現金流量。

此優惠僅限29家半導體產業,其中有三家台商,包含日月光、台積電和友達光電。


【2011/11/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