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行庫 拒當美查稅打手

公股行庫 拒當美查稅打手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10.20


不讓台灣39家銀行成為美國跨海查稅的打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9)日決議,除非美國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否則沒有義務提供在台美籍客戶的帳戶資料,並由八大公股行庫帶頭做起拒絕提供,財政部長李述德同意配合。

美國政府擬自2014年起實施「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要求我國銀行業提供具有雙重國籍的台灣客戶帳戶。立委賴士葆認為,美國此舉已有侵犯我國主權的嫌疑,政府應拒絕。

賴士葆質詢財政部長李述德時指出,美國政府從未與台灣政府協商此事,即要求在美設有分支機構的台灣金融機構,須配合提供美籍客戶海外帳戶資料,拒絕簽署的金融機構,還將遭到課稅懲罰,賴士葆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首長不能輕易配合。

李述德表示,金管會已在就此事進行瞭解,並會做適當處理,財政部所屬公股行庫會依據金管會的決議處理。

立委盧秀燕則認為,美國財政部所訂定FATCA已違反我個人資料保護法,她要求財政部所屬八大公股行庫,應帶頭拒絕提供客戶相關個人資料給美國政府。李述德同意此做法。財委會因此通過立委提案,在台灣與美國尚未達成租稅互惠協定下,財部應要求公股銀行不得提供存戶的帳戶資料。

【2011/10/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