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成本列帳 保險業擬除外
2011-05-19 01:09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針對IFRS接軌提出固定資產以成本列帳的想法,保險業可能排除適用。壽險公會表示,IFRS規定不動產列帳方式,為公允價值、重估成本及IPO價格等3種,但IPO價格不適用國內,重估成本主要針對自用不動產,壽險投資用不動產似乎僅能用公允價值列帳。
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昨(18)日證實,金管會規畫接軌IFRS後,不動產仍依成本列帳,以維持財報安定性;至於保險業持有的不動產,多數屬於投資用,用成本列帳並不符合持有目的。對此,陳裕璋表示,將親自了解及處理保險業不動產列帳方式。
陳裕璋這項說法,暗示不排除允許保險業投資4,000多億元的不動產部位,某種條件或程度採市價列帳。
不過,陳裕璋對此不願鬆口,僅表示,會把財報一致性及產業、資產性質都考慮在內。
金管會預定6月2日由副主委吳當傑主持財報準則公聽會,邀集會計師及各產業公會、台積電、台塑、長榮等大型上市公司,確認新財報編製準則,討論不動產列帳方式。壽險公會昨日表示,會儘速召集業者凝聚對不動產列帳共識。
壽險業者表示,主要是希望2012年元旦開帳日後,投資用不動產希望能先以公允價值(即市價)列帳,之後每年再以「成本」計算,主要是IFRS規定不動產開帳日列帳方式僅3種,其中投資用不動產似乎僅能用公允價值列帳。
壽險業者表示,開帳日用公允價值列帳,可讓壽險公司資產及負債面更吻合,即都是以公允價值計算,之後每年財報就依循金管會意見,以成本計算不動產,損益部位就不會大幅波動。
陳裕璋指出,已在規畫未來不動產以成本列帳,主要是一般生產事業廠房、生產設備不可能變賣,用市價並無意義,且國內不動產價格變動激烈,不動產若跟市價評價會影響財務安定,且市價不易掌握,可能損及財報允當表達。
立委羅明才關心,若以成本列帳,如裕隆有許多不動產並不是廠房,就無法反映真實價值。陳裕璋回應,裕隆現在也是用成本表達其不動產價值,但市場自然會去反應這些不動產的增值價值,即裕隆的股價會呈現這些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