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彼岸優惠 須防重複課稅

爭取彼岸優惠 須防重複課稅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1.02.23

資誠與中國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昨(22)日舉辦「台灣及大陸兩岸稅務最新趨勢發展研討會」。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廖烈龍說,台資企業稅務人員單方面考慮,去爭取大陸子公司稅負優惠,卻忽略集團可能因而陷入更不利的稅務狀況,大陸稅徵主管機關查核移轉訂價時,可能因此要求企業補稅,造成兩岸重複課稅。

資誠副總經理陳惠鈴表示,台商須正視兩岸經濟協議(ECFA)所帶來的稅務問題,集團企業更應關注兩岸稅務動態,必要時調整投資策略,才能降低潛在的稅務風險。廖烈龍指出,跨國投資常見的稅務爭議,包括:關係企業移轉訂價的調整、常設機構課稅主體的判定及利潤歸屬、以及企業組織架構重組的稅務處理等。

廖烈龍提出「總部全球化稅務治理」觀點,他建議,台商應在台灣的營運總部建立稅務治理單位,負責統籌各地區的租稅優惠政策效益、善用國與國間的租稅協定及安排跨境交易等,並應瞭解投資當地稅局的審查態度和方向。

兩岸簽訂ECFA後,台商應將研發及生產基地留在台灣或遷往大陸?廖烈龍說,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兩岸人員薪資消長、運輸時間與成本、兩岸租稅優惠差異及稅制變革等,尤其台灣在研發投資抵減適用的標準提高後,對企業所表彰的技術層次要求須具高度創新,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才算。

廖烈龍指出,台灣取消營運總部租稅優惠後,將對跨國企業經營產生影響,企業總稅負可能將因而增加,並降低台商或外商來台設立營運總部意願,無異與國際趨勢背離。他說,企業應重新思考整體投資架構與營運模式,才能極大化集團利潤。

中國普華永道合夥人李尚義表示,在中國提供服務的派遣員工,就算只在中國工作一天,都算是在中國的「常設機構」,企業除須在中國繳納所得稅及營業稅外,外派員工也須申報個人所得稅。

【2011/02/2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