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金融犯罪 催生鑑識會計

防金融犯罪 催生鑑識會計

【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 2010.12.02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昨(1)日舉辦「鑑識會計高峰論壇」,鑑識會計委員會主委會計師許坤錫表示,面臨國內金融犯罪案件層出不窮,且手法不斷翻新,國內應儘早建立完善健全的鑑識會計制度,培養會計師的司法鑑識能力,作為司法重要助手。

高等法院主任檢察官張熙懷、檢察官林宗志、公平會委員李禮仲、東吳大學教授馬嘉應等,昨天參與論壇,從各角度出發探討鑑識會計議題。

張熙懷表示,鑑識會計好像是刑事案件中檢驗DNA一樣,是以鑑識會計師提供特殊專業判定與意見,作為法庭上的證據,會計金融手法日新月異,會計的專業可彌補法官判斷金融案件時不足。例如虛構或高估收入與資產、提前確認收入、遺漏或不恰當披露、關聯方交易等,都與會計師息息相關。

李禮仲說,鑑識會計在金融案件中,可協助司法,針對涉及弊案的企業抽絲剝繭分析財務狀況。美國爆發安隆案後,已逐漸提高對鑑識會計的重視,2002年頒布「沙賓法」(Sarbanes-Oxley Act)強制公開發行公司設置獨立的審計委員會,但台灣對鑑識會計仍處萌芽階段。

林宗志則指出,近年來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也開始盯上律師與會計師參與違法洗錢的行為。他曾偵辦金融舞弊案件中,司法往往先追究會計師責任,企業也將責任推給僅是簽證財報的會計單位,會計師執業其實面臨很高的法律風險。

現任立委、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淑蕾表示,會計為超然獨立的領域,要解決企業將舞弊責任推給會計,就須讓會計界作司法的助手,建立完善鑑識會計制度。

馬嘉應建議,會計師須留下翔實工作底稿,且充實適切的法律知識,了解鑑識會計,並推動鑑識會計走入法庭,避免法官誤判。張熙懷還說,鑑識會計是兩面刃,可使金融案件的證據更接近事實,但也要注意不要使「鑑識違失」成為金融冤案的源頭。



新聞辭典》鑑識會計

鑑識會計(forensic accounting)又稱鑑識審計,為民、刑事訴訟案件中財務查核、蒐集金融資訊的行為。法官、檢察官與律師面對重大金融案件時,對於企業財務狀況未必能掌握細節,很可能忽略企業違法金融弊端,因此需要鑑識會計師在金融案件中提供專業協助。

鑑識會計師在訴訟案中等同鑑定證人,鑑定意見具高度證據力,也是法定證據的一種,可輔助檢察官偵查或律師辯護,協助法官做出判決。

【2010/12/0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