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抽查財簽 老闆馬虎不得
2010-10-13 01:16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企業財務簽證注意事項
企業資本額逾3千萬元,卻未依公司法進行財務簽證的老闆們,要特別注意了,經濟部商業司近期將發函要求企業進行財務簽證,若企業未依法提出經會計師財務簽證的資料,最高可對每一位董事處以5萬元罰鍰。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李燕松12日表示,經濟部商業司長葉雲龍表示,從99年度起,將原來每年抽查件數從900件提高為1,500件,未來只要人力應付得來,會逐年提高抽查比例。
國內資本額超過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總計約在3萬家,扣除上市櫃以及外商企業,仍有1萬家未依規定每年委託會計師進行財務簽證,為提醒國內企業注重財報透明化,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張威珍以及李燕松,特別拜會葉雲龍,希望商業司可以提高抽查比例。
商業司官員表示,近幾年礙於人力問題,只能以抽查方式檢視企業所提出的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表等資料,檢視企業主在經營上是否真的做到法人財務獨立,尤其是應收帳款比例過高、股東往來出現不正常狀況等,都是商業司主要審視重點,如果企業累計虧損已經超過股本1/2者,會要求企業進行財務改善。
李燕松說,98年度商業司只抽查900家企業,商業司會再發函給相關企業,並再補抽查600家企業的財報資料,如果人力不足,會計師公會至少有30多位會計師隨時可以支援,以會計師的專業,還可藉此查出有否假冒會計師的簽證報告,並提供商業司更多的財報訊息。
李燕松表示,我國仍有不少企業主抱著省錢心態,未依法委託會計師進行財務簽證,甚至許多領取政府補助款的企業,或者獲得政府減稅的優惠的企業,也沒有每年進行會計師簽證,因此呼籲經濟部正視此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