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訴訟戰 國際化必修學分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08.04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馮博生昨(3)日表示,企業專利訴訟戰將成為台灣廠商躍上國際舞台的必經之路,建議企業應加強提升專利技術的品質和人才培訓。他並強調,企業在全球化布局時,千萬不可忽略法務的重要性。
理律法律事務所與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昨天聯合舉辦「專利訴訟勝利戰國策研討會」,聚集了國內外多位法界人士及業者,相互交換意見。
日前蘋果與宏達電、索尼與奇美電互控專利侵權案,引起外界關注。馮博生表示,由於台灣產業逐漸由OEM(代工)轉型為ODM(設計),加上自有品牌愈來愈多,台灣廠商遭控專利侵權訴訟的機率將隨之提高。
馮博生指出,專利訴訟戰是企業躍升國際競爭市場的必經之路,必修學分。
國內企業必須提升專利品質,朝產品的關鍵元件技術做研發,並加強專利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建立專業團隊,才能夠在面對專利訴訟時從容應戰。
理律執行合夥人陳長文引用成吉思汗的「雅薩法典」指出,企業經營者常將企業法務或律師顧問的諮詢意見,視為專門傳達惡耗的探子,一概否決相關法律資訊,但只要不慎觸法,不僅將造成企業的重大損失,更甚者將倒閉。
陳長文認為,企業進行商業競爭前必須先通過「法律」門檻,有時法律更是商業競爭的手段之一。
法律對企業來說,重要性不亞於產、銷、人、發、財等傳統「企業五管」功能,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部份。
陳長文說,一流企業經營者必須將法律判斷或建議,納入決策流程與危機處理過程中,高階經理人更要認知「法務不是總務」的道理,積極強化企業法務角色。
陳長文指出,多年前Sony法務長曾對他說,「新力是日本大企業中,唯一不把法務部門當成總務部門來用的企業」,現在Sony已擠身全球百大品牌的排行榜,但兩岸三地的華人企業卻仍在原地踏步、均未上榜,值得借鏡。
【2010/08/04 經濟日報】
借鏡美國 再審查制省錢省時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08.04
企業專利訴訟戰全面開打,國內企業該如何接招?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馮博生表示,企業可循美國專利「再審查」機制,縮短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以及節省高額訴訟費用,為搶奪專利訴訟先機的方式之一。
美國法院訴訟往往曠日費時,律師費更高得嚇人,加上現在企業常利用專利訴訟,做為拖延競爭對手產品銷售或市場宣傳的手段,尤其台灣高科技產業的產品生命周期短,根本就禁不起專利訴訟的考驗,國內企業應如何自保。
行政救濟省錢
馮博生表示,專利「再審查」機制是美國專利局特有的審查制度,屬於行政救濟手段,因此較美國法院的訴訟程序來得快速、簡便,審查費用也較律師費低。目前「再審查」機制在美國已開始受到企業重視及廣泛運用,但外國企業還是較陌生。
馮博生建議,企業在美國打專利訴訟官司時,可循美國專利「再審查」機制,避免訟累,他提到,先前台灣某家LED上市公司,便是透過專利「再審查」機制,保障該公司在美國的兩項專利權。
馮博生強調,知識經濟時代中,「專利就是企業的武器」,專利訴訟更已成為為商業競爭的一環。
LED廠曾採用
因此,他認為,台灣廠商還可利用「再審查」機制先發制人,主動向美國專利局舉證競爭對手侵權,專利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等,以便事先奪得有利的戰略地位和訴訟籌碼。
【2010/08/0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