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查移轉訂價 力道加重

大陸查移轉訂價 力道加重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10.06.22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1)日表示,大陸稅務總局認為企業在大陸享有成本節約的優勢,將會提高企業的利潤水準,對於移轉訂價查核的廣度和力道都將持續加大。


勤業眾信昨天舉辦中國移轉訂價查核實務研討會,邀請德勤中國所的移轉訂價合夥人趙益民來台分享大陸移轉訂價的查核現狀。

趙益民說,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對「地域成本節約」論點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主張企業在大陸既然享有地域成本節約的優勢,就應該提高繳稅的利潤水準。

不過,企業認為實際上未必能在大陸獲得地域成本節約的優勢,還要考量當地市場與行業的競爭狀況,因此長期以來都是徵納雙方的爭論重點。

趙益民表示,大陸稅局正持續加大移轉訂價的廣度和力度,調整補稅金額從2007年的人民幣10億元,提高到2009的21 億元。以2009年為例,平均個案的補稅金額為人民幣1,252 萬元,有40件補稅超過千萬元,其中四個超過億元,共補稅額18.5億元,占補稅總額的89%。

值得注意的是,大陸移轉訂價的調查對象,已從製造業向服務、零售、製藥、汽車等行業延伸,去年首先盯上製鞋、電腦代工、高速公路、輪胎製造、零售百貨、酒店連鎖等行業,今年新目標是製藥和汽車行業。

趙益民發現,大陸稅局調查的重點擺在無形資產和關聯股權的轉讓問題,尤其走出中國境外發展的企業,以前實體在大陸,卻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準備上市的公司。一旦被稅局調整補稅過的企業,後續還會有長達五年的「跟蹤管理期」,每年都要主動提交移轉訂價的同期資料,為避免再次被立案調查,同期資料一定要確實準備好。

過去沒有被調查過移轉訂價的台商企業,也不要掉以輕心,因為按照大陸的移轉訂價法規,所有企業都要準備和保存移轉訂價的同期資料,且還要保存長達十年。趙益民說,最令企業傷腦筋的是大陸各地稅局沒有同一標準,例如稅務總局的規定是每年關聯交易金額超過人民幣2億元才要準備同期資料,但深圳稅局則通知超過人民幣1億元,就要主動提交同期文件,天津、北京也都有類似的規定,都是為了未來調查移轉訂價做的準備。


【2010/06/2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