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籌股發TDR 留意會計差異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10.04.26
紅籌股開放來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後,台灣證券交易所今(26)日首次率台灣券商、會計師前往香港舉辦招商說明會,第一場即吸引30家紅籌股企業。會計師也提醒,紅籌股要來台發行TDR,需注意港、台的會計處理差異。
台灣在今年3月2日正式開放香港紅籌企業來台發行TDR,這是台灣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朱士廷第一次帶隊赴香港舉辦TDR說明會。第一場研討會在今日上午登場,由凱基證券(KGI)、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台灣所)及理律法律事務所共同舉辦,去年12月在台灣發行TDR的越南控股也將現身說法,總共吸引30家香港紅籌企業報名。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松棋指出,所謂的「第二上市」,是指股票已在核定的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並經過台灣證交所同意在台上市買賣的海外發行人,目前台灣證交所可接受發行TDR的海外證券市場,總共16家。
其中,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大部分是台灣不開放的陸資,直到今年3月,香港紅籌股才開放來台發行TDR。蔡松棋說,台灣現在允許註冊地、上市地、營運地「三地不同」的外國企業來台上市,這是台灣資本市場開放一大步。
蔡松棋以「本益比高、周轉率快、上市成本低」形容台灣資本市場,尤其香港股市侷限於金融及地產業,台灣的市場特性則偏好電子業、傳統產業,以及主打中國內需市場或轉投資的中國收成股,產業特性非常適合香港紅籌股。
不過,香港財報已經適用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台灣要等到2013年才接軌,紅籌股要到台灣來發TDR,必須特別留意會計準則差異。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觀文指出,台灣要求提供近三年按新台幣換算的財報,公司必須說明台灣與香港所適用的會計原則差異,並重編最近三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由台灣的會計師表示意見。
至於正式發行TDR後,可以選擇使用台灣、美國或IFRS編製財報,編製幣別仍須為新台幣。此外,TDR發行公司還要定期公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半年度合併財報第一季及第三季財報。
【2010/04/2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