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酬金連結風險 須揭露

董監酬金連結風險 須揭露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0.02.26


金管會昨(25)日表示,金控、銀行、票券年報必須揭露董監事「酬金」與「未來風險」的關連性。

金管會指出,董監事的酬金,除了依據目前營運績效,也要看未來風險,不能只因為現在績效好,就給高酬金。

金融海嘯發生後,陳冲陸續拋出很多觀念,包括「肥貓」、「海豚理論」,都是希望扭轉金融機構的獎酬制度。

「海豚理論」是指公司依照績效給予立即獎。陳冲主張,金融業薪酬制度不能採用海豚理論,因此金管會要求各金融產業,必須在「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辦法,希望金融高階主管、業務人員的酬勞,不僅看績效,也要與風險連結。

金管會已經要求金融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必須規範薪酬須結合未來風險,現在更進一步要求在「年報」揭露,透過資訊公開的方式,給金控、銀行、票券業更多壓力。

金管會昨天預告修正「銀行、金控、票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修正重點包括強化會計師公費資訊揭露;其次是強化董事及監察人酬金資訊揭露,董事、監察人酬金除應依據目前營運績效,也應將未來風險納入考量;並要求在年報揭露薪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金管會表示,為使股東瞭解會計師收取公費內涵對其獨立性的影響,及收費的允當性,除條件式強制揭露會計師公費資訊,也增訂公司可選擇採級距或揭露實際金額的方式,揭露會計師公費資訊。

【2010/02/2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