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企業合併 重視公平價值
2009-12-16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昨天指出,美國修正企業合併準則,自2009年起適用,企業因為併購而取得公司的「少數股權」,由原來的歷史成本法,改用「公平價值」法評價;此外,收購成本要直接費用化,而非視為收購成本的一部分。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昨天舉辦「2009年美國會計準則與證交法更新」研討會,會計師尚恩(Sean Bronson)表示,公平價值在今年持續發燒,如果企業從非活絡市場(inactive market)取得報價(quoted price),無法反映其公平價值,可改其他的評價方法來取得公平價值;但此時企業的專業判斷就變得十分重要。
美國證管會已允許自2007年起,在美國上市的外國企業若採用國際財務會計準則(IFRS)編製財務報表,不需額外編製由IFRS調節至美國財報準則(US GAAP)之調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