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財稅專欄導入適用IFRS 中小企聲聲催

正大財稅專欄導入適用IFRS 中小企聲聲催

【經濟日報╱羅裕民】 2009.09.22


為使全球中小企業更容易與IFRS接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於2009年7月發布了適用中小企業的IFRS準則。預期新的準則將替會計界帶來前所未有的改革,讓全球各地的私人企業能夠藉此將其會計處理標準化。

完整的IFRS準則,原先係依據上市公司的條件而設立,不但複雜且編制成本高昂,中小企業要直接導入實屬不易。然而隨著地球村的觀念不斷拓展,全球會計界也感覺到推動共同的會計準則不能只是限於上市公司,推動中小企業適用的IFRS愈來愈重要的。所謂的中小企業IFRS是一個比較簡單扼要的國際性會計準則。IASB發表中小企業的IFRS準則後,各國陸續開始考慮實行新準則、推行時間表及決定那些企業要優先適用新的準則,例如: 國際性上市公司的非上市子公司就有可能會是需要採用新IFRS準則的優先對象。

由於新準則規範約只有原先完整版的十分之一,且所需要揭露的事項也將從原先的約3,000多項降低至約300項,這對一些母公司在國外掛牌的台灣分公司或子公司而言是一項好消息,對於國內有意導入IFRS的中小企業而言也是一項利多。

依據新準則的IFRS,認列及衡量標準簡化如下:

一、商譽以及其他無期限的無形資產—以其預估可使用年限攤銷(若可使用年限無法確切地估計時,則以十年作為攤銷的年限)。

二、研發費用—必須要認列為費用。

三、借款成本—必須要認列為費用。

四、確定給付退休辦法:包括所有過去的服務成本必須認列為當期損益;所有精算損益必須認列為當期損益;無強制定期精算的必要。

五、以股份為基礎的給付—如果市場公開價格無法取得,以董事會的最佳估計為入帳基礎。

目前有些國家已經全面實施IFRS,其中已有不少中小企業飽受編製IFRS報表壓力之苦。為及早擺脫實施完整IFRS的負擔壓力,企業也開始說服政府儘快採用新中小企業IFRS準則。例如:南非更是打破慣例,於公報草案中直接採用新準則。

當然,轉換新的會計規則時,總會牽扯到一些財務及資源的議題。對企業及會計人員而言,這代表了必須重新學習新的專業用語、更新會計知識、甚至致購買新軟體等等。

同時,對於我國的稅法及公司法有何影響也須一併評估。雖然這些改變短期內可能是痛苦及具有挑戰性的,在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我們認為對於台灣要走入國際社會的長期發展考量下,利將多於弊。

新準則能協助投資者及銀行家,更有信心了解不同國家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必像過去一樣,對於可能存在的跨國會計準則差異,偶爾用猜的,偶爾還需花費一筆錢請會計師改編成符合母公司會計準則的報表,方能訂定決策。

在台灣,雖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尚未推行中小企業適用的IFRS公報,但我們期望在未來該單位在結合我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IFRS國際準則公報的同時,能夠搭配中小企業適用的IFRS,以降低企業的成本及IFRS的複雜度。我們仍期待台灣能引進適用中小企業的IFRS準則並予推動,希望新的IFRS能夠帶給中小企業主許多便利。

(作者是Grant Thornton Taiwan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009/09/2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