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買股損益認列20% 擬延長

壽險買股損益認列20% 擬延長
2009-09-21 工商時報 【薛翔之台北報導】

 銀行存款全額保障措施,確定延長一年到明年底為止,而將於年底到期,攸關保險業財務體質的風險資本額(RBC)暫行條例,保險業者已向金管會提案,延長投資股票獲利認列20%,不必全額認列的規定。考量到壽險公司仍有龐大增資需求,金管會傾向同意延長,預計在今年第4季對外發布。

 去年下半年遭遇全球金融風暴,透過可運用資金投資的保險公司,也受到重大衝擊,當時金管會宣布四大項保險業救市藥方,包括:

 一、允許保險業發行具有資本性質債券,且該債券和具有負債性質的特別股,到今年12月底前,都可100%視為自有資本(特別股原來只能認20%為自有資本),之後各年逐年減少20%,也就是80%、60%、40%、20%、0%。

 二、保險公司投資國內保險公司發行具資本性質的債券、負債型特別股,第一年不必從自有資本扣除,亦即不視為有風險性,投資再多也沒有增資壓力,但此措施也只有第一年、第二年起,同樣也是每年認20%,從自有資本中扣除。

 三、以往視為負債的壽險業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可列入自有資本計算。

 第四則是影響保險業最重大的有價證券投資,也就是在計算RBC自有資本時,國內、外股票、ETF股票型、股票型或平衡型共同基金未實現損益的認列比率,由100%降至20%。

 經此調整,保險公司不致因巨額的股票虧損,讓風險資本額(RBC)大幅下降。儘管台股近期表現穩定,不過,壽險業一年以來,龐大的利差損問題始終如影隨形,需要增資的壽險公司大有人在,因此保險公司主動向金管會提案,盼股票認損比例降低的措施,可以再延長,發行或投資債券的扣除方式,則可改為常態。

 金管會官員表示,業者的確已提出申請,希望展延上述措施,讓他們渡過難關,內部已進行研擬,將從大環境及保險業的經營情形,決定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