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BOT風險 新增水災全毀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綜合報導】 2009.08.20
台灣近年來發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制度(促參),但從台灣高鐵、台北巨蛋到ETC等大小建設,糾紛不斷。律師提醒,民間機構參與公共建設時,必須作好先行規劃,釐清參與方式等法律問題,爭取專案融資,降低促參的風險。
寰瀛法律事務所日前舉辦「促參實務座談會」,介紹促參案件可能遭遇的法律問題。寰瀛律師孫丁君表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很多,除了民眾耳熟能詳的BOT外,依照與政府合作的態樣,還可以分為BTO、ROT、BOO、OT等方式。
不過,不論是哪一種態樣,孫丁君強調,促參案件的前期規劃都相當關鍵,包括進行市場、法律、工程技術、財務、環境等項目的可行性評估。寰瀛律師黃俊凱指出,像此次八八風災,可能導致興建中的BOT建物全毀,這一類的風險考量,都要事先在契約內納入。
孫丁君表示,有不少促參案件在促參法第3條的「參與類別」就發生爭議,例如興建纜車,究竟要適用「交通建設」類別,或是「觀光休憩重大設施」類別,都有討論空間,一定要事前釐清。
中銀財務顧問管理公司副總經理黃時中則表示,促參案件最常遇到的是融資問題。因為參與公共建設的公司通常是專為促參計畫而成立的公司,沒有過去營運的紀錄;再加上公司有特許期限,只能營業特定項目,甚至不能轉投資,也無法上市櫃,降低外界投資意願,對銀行而言融資風險極大。
因此,「專案融資」可能是促參公司融資唯一的選擇。黃時中解釋,專案融資主要以專案計畫未來產生的收入與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來源,並以專案計畫的資產與權利作為擔保,對計畫發起人行使追索權。
黃時中強調,專案融資若要成功,有賴於專案計畫的完整,包括興建材料、生產原料、能源等成本合理且供給無虞,承包商、營運者與管理人員都經驗豐富且信用良好,還有穩定友善的政治環境、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等,都有助於專案融資的成功。
寰瀛律師劉素吟則提醒,民間機構經營公共建設如果營運不佳,可能會遭到政府強制接管,由於民間機構的承包商與政府並未簽約,屆時承包商可能會回過頭向民間機構要求賠償。
【2009/08/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