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Q3財報重編? 潤泰須再提說明
【2014.01.08 聯合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潤泰獲利大暴衝案,金管會與證交所完成調查,初步認定去年第3季時,潤泰與歐尚對高鑫零售仍有共同控制力,何時喪失「共同控制力」尚有疑慮,主管機關上周發函要求潤泰說明,並重新評估第3季財報是否達重編財報標準。
有關官員表示,主管機關給潤泰的函中並未要求立即重編財報,是給公司再一次說明的機會。
據了解,依據行政程序,潤泰收到公文後,須於20天內針對官方疑慮,提出說明與解釋,主管機關若不接受,可直接發函要求公司重編財報。
這是國際會計準則(IFRS)上路以來,首度出現財報爭議案件;證交所認為,依據潤泰與歐尚新協議內容,潤泰已喪失共同控制力,可依公允價值認列高鑫零售的「投資價值」,不過,潤泰失去「共同控制力」時點不是在去年第3季。兩公司獲利暴衝,造成市場震撼,金管會要求證交所儘速查明。證交所去年即己完成調查並呈報金管會,潤泰也曾向金管會說明。